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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转让为表现形式的项目转让的法律问题
2012-09-18 17:09:20   点击:

以股权转让为表现形式的项目转让的法律问题
    
(一)公司问题
    股权转让时常有许多表面上不易被发现的问题,表现在财务、法律、税务或抵押担保方面。如公司原股东方的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原股东方中途部分变更,而新股东股权交易款没有完全付清致股权变更手续没有了结;大股东同意转让公司股权并利用掌控公司印章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而小股东不同意;股权有纠纷或股权全部或部分设有质押等,这些情况会让受让方支付了转让金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股权。
    (二)债务问题
     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只获取了项目而无力签下土地出让合同或不能按期向国家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常有的事,受让方在股权转让谈判时一定要了解转让方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及市政配套费用是否交请。同时还应了解:项目公司与建筑工程承包公司、设计公司、建材供应商、供气水暖和网络、消防、电梯等各方存在的债务;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贷关系;对原土地方的拆迁及费用补偿问题
    (三)担保问题
     虽然受让方受让的是项目公司的股权,但股权的实质对应是资产,如果转让方以其资产对外进行抵押或质押,或者用其资产和信誉为其他第三方进行担保,则转让股权的价值就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故受让方在接受转让方股权前,应要求转让方尽可能的披露有关担保事项,在签定股权协议前要求转让方解除所有担保责任,解除担保有困难的,应签定特殊条款以防备担保责任的出现。
    (四)诉讼与仲裁
     项目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与仲裁通常会给公司带来难以预料的困难和经济损失,其诉讼于仲裁结果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公司的资产处于风险之中,且转让方的的股权或公司资产、土地使用权常处于诉讼保全之中,有可能于诉讼后被法院强制执行。故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应要求转让方披露正在进行的诉讼与仲裁案件对这些案件的法律风险予以评估,同时应要求转让方列出其对外所签订的所有合同与协议,并弄清其履行情况。以便对项目公司未来发展的走势有个大概的了解,基本控制其风险。
    (五)项目手续完善
     清理项目公司的历史沿革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是重要的,有时一个项目几经转手,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不是容易解决的。有些项目一期立项和土地出让手续已经完成,但二期立项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适用招拍挂形式,如果后期的项目不能用出让方式获得而必须再参加公开的竟价方式,则后期项目存在极大的风险。
    (六)其他问题
     如税务问题,几乎所有的房产项目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税务问题,一个项目的开发一般需要三五年,在项目未完成时,所得税无法结算,有些存在预售的项目,正式发票要在办理产权证时出具,许多税务问题需要后置的。再如中外合资或合作项目公司中,外籍员工的工资是很高的,公司富有对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有些公司没有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受让方接受了股权转让后,就要面临着这些遗留的问题。对于税问题,受让方应该单独签订协议,对可能出现的税的现象设定各种解决方案。受让方应聘请税务师会计师严格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公司帐目。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北京拆迁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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